日前,《灌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获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,标志着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式启用。
《规划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统筹发展和安全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深化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,着力将灌南县建成江苏沿海新兴制造业基地、灌河流域美丽宜居城市。
《规划》要求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。到2035年,灌南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3.5410万亩,其中,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3.1617万亩(含易地代保任务0.1600万亩);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.9952平方千米;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3199倍。
《规划》批复要求,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、权威性。坚决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“多规合一”改革的决策部署,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。严格执行规划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、违规变更。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,切实提高规划、建设、治理水平。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。科学编制详细规划、相关专项规划,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,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。
通讯员:孙桂强
编 辑:单之凌
审 核:于莹
总值班:惠康拯